2024年可克达拉职业技术学院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第二标段机电一体化实训室项目
项目名称:2024年可克达拉职业技术学院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第二标段机电一体化实训室项目
采购需求:招生简章、招生宣讲PPT电子版;组班服务及职业倾向测试体系;人才培养方案;完整周期教学计划与进程表;教学质量与档案管理体系;标准文化建设方案;管理层职教相关培训;双元制教学法及教材(工作页) 开发培训;基于学习情境的课程实施培训认证;项目培训师培训认证;项目考官培训认证;工业技术及新技术培训;课程资源;项目宣讲和筹备;项目组班支持;教学计划制定;教学辅导;考试资料;审核协助服务;学生考 试服务及证书颁发;考试现场考官协调服务;毕业生实习就业服务;毕业生支持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政府采购活动;(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出售文件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已公布的信用记录查询为准)。(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兵团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兵团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4、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完成。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开启当日,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通过政采云平成远程解密、开标唱标、询标澄清等交互环节。供应商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投标文件。
6、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6)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7、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鼓励供应商使用电子保函替代保证金及进行预付款增信,支持供应商基于中标项目进行合同融资。中标供应商若想了解或使用相关金融服务,可登录【兵团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专题或直接登录【兵团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服务平台】查看:直达链接:金融服务支撑热线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地 址:伊宁市经济合作区北京路2568号金茂新天地综合楼A座5层5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