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规范辖区物业管理工作,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发挥街道物委会的指导和监督作用,现对中华大街街道辖区部分物业公司的收费标准及服务项目进行公示,请广大居民监督。
物业服务费:0.4元/每平方*月,电梯费:0.25元/每平方*月(电梯24小时运转,电梯年检费、维保费、电梯电费、日常损耗小配件、润滑油等费用),二次加压六层以上收每户每月10元(二次加压泵24小时运转、日常维护费、维修费、电费等其他费用)楼道照明每户每季度10元(楼道、路灯照明电费、灯泡、灯口等费用),地下室小房不收取物业费用。
2、生活垃圾费(处理费)、生活垃圾清运费,业主日常扔的建筑垃圾清运费(大便器、整体厨房厨面、破柜、破沙发、破桌子、等等垃圾)。
小区收费:高层1.1元/月*平方米,别墅1元/月*平米,含电梯运行费、二次加压、公共照明用电。
11、小区道路、广场、绿地等每日清扫2次;电梯厅、楼道每日清扫2次、每天拖洗1次;;
12、小区内共用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化粪池每月检查一次、视情况进行清掏;
15、小区保安24小时轮流在岗、每小时巡逻一次、配有巡逻签到表,外来人员及车辆实行登记;
1.步行梯住宅物业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 0.5元。其中物业服务费包括(卫生、保洁、绿化、门岗、监控维护费、公共水电、化粪池清掏等费用)。
另垃圾清运处置费每户72元/年(此费用为邢台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收取,物业公司代收统一缴纳,如不需物业公司代收也可自行缴费)
2.车位服务费根据周边市场行情定价:按每月交费为 30元/月,按年交费为 300元/年。临时停车1小时内免费,超过1小时,每小时收费1元,5元封顶。
4.业主出租房屋时,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业主缴纳或业主指定由承租人交纳(由承租人交纳的,需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并向乙方提供一份租赁合同复印件)。承租人未按时交纳的,业主负连带责任。
共有设施设备是指现有的下水管、落水管、照明、绿地、道路、路灯、监控系统、污水井、雨水井和共有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楼道每两天打扫一次;室外公共区域每天一次保持清洁;化粪池做好清掏,保证管道清畅。
(1)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但不包括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1)物业对管辖区域内根据市场行情收取车位服务费(此费用不在物业服务费内,此费用单列),对于不配合车辆物业有权拒绝入内;
1、别墅住宅物业费:1.3元/㎡·月收取(不包括电梯运行能耗费、维护费用);
2、住宅物业服务费0.88元/㎡·月收取,电梯运行费0.33元/㎡·月收取,二次供水加压费米0.09元/㎡·月收取(不含公共能耗分摊费),绿化景观、水系费用约0.14元/㎡·月收取,生活垃圾处置费:3元/户/月;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修养护,电梯等特种设备的维修与维护需与专业维修公司签订保养合同(不含大中修、改造、更新费用);
3、保持公共场所清洁、整齐、卫生、安排收集及清理业主其他人士投掷在住宅单元外,物业公共设施垃圾箱内的垃圾;
小区收费0.6元/平方月,车位费420/年、物业费含二次加压、公共照明、监控设备用电。
14、门岗室整洁美观,专职安全护卫人员,统一着装,当班时佩戴统一标志,配备对讲装置和其他必备的安全防护工具。
1.步行梯住宅物业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 0.5元。其中物业服务费包括(卫生、保洁、绿化、门岗、监控维护费、公共水电、化粪池清掏等费用)。
另垃圾清运处置费每户72元/年(此费用为邢台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收取,物业公司代收统一缴纳,如不需物业公司代收也可自行缴费)
2.车位服务费根据周边市场行情定价:按每月交费为 30元/月,按年交费为 300元/年。临时停车1小时内免费,超过1小时,每小时收费1元,5元封顶。
4.业主出租房屋时,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业主缴纳或业主指定由承租人交纳(由承租人交纳的,需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并向乙方提供一份租赁合同复印件)。承租人未按时交纳的,业主负连带责任。
共有设施设备是指现有的下水管、落水管、照明、绿地、道路、路灯、监控系统、污水井、雨水井和共有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楼道每两天打扫一次;室外公共区域每天一次保持清洁;化粪池做好清掏,保证管道清畅。
(1)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但不包括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1)物业对管辖区域内根据市场行情收取车位服务费(此费用不在物业服务费内,此费用单列),对于不配合车辆物业有权拒绝入内;
注:( 1、上述面积均指建筑面积。 2、其中包括,公共照明、楼宇对讲、有线电视放大器、二次加压等电量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维护保养费用。)
3、 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4、 管理人员,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和相关的专业证书。
7、 设有服务接待中心,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急修半小时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到达现场,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
8、 根据业主的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的,公示服务项目于收费价目。
9、 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的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2、 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3、 每日巡查一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它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4、 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和业主共用(业主临时公约)的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应及时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和违反法律、法规的现象,发现后立即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5、 对违反规划和私搭乱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8、 公共楼梯间的墙面、地面无破损,外墙及公共空间无张贴、乱涂、乱画、乱悬挂现象,室外招牌、广告牌按规定设计,整齐有序。
9、 小区主要路口设有路标。各组团、栋及单元(门)、户和公共配套设施、场地有明显的标志。
1、 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
2、 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账),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齐全。
3、 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责任人明确: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4、 对公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和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修复或者更新改造。
10、 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
1、 门岗室整洁美观,专职安全护卫人员,统一着装,当班时佩戴统一标志,熟悉小区的环境,熟悉物业管理法律法规,配备对讲装置和其它必备的安全护卫工具。
3、 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小时至少巡查1次;配有安全监控设施的,实施24小时监控。
4、 按约定对进出小区的车辆实施证、卡登记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
5、 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水浸、电梯困人、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有应急欲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1、 合理设置垃圾桶,每日清运2次,垃圾袋装化,保持垃圾桶的清洁、无异味。
3、 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等每日清扫2次;电梯厅、楼道每日清扫2次,每周拖洗1次;一层共用大厅每日拖洗1次;楼梯扶手每日擦洗1次;共用部位玻璃每周清洁1次;路灯、楼道灯每月清洁1次,及时清除道路积水、积雪。
4、 区内共用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月检查1次,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月检查1次,每半年清掏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3、 花卉、绿篱,树木应根据其品种和生长情况,及时修剪整形,保持观赏效果。
1.步行梯住宅物业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 0.5元。其中物业服务费包括(卫生、保洁、绿化、门岗、监控维护费、公共水电、化粪池清掏等费用)。
2.车位服务费根据周边市场行情定价:按每月交费为 30元/月,按年交费为 300元/年。
3.业主出租房屋时,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业主缴纳或业主指定由承租人交纳(由承租人交纳的,需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并向乙方提供一份租赁合同复印件)。承租人未按时交纳的,业主负连带责任。
4.下列项目支出应列入物业服务支出,但不包括含应当从专项维修基金中列支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型维修及更新改造费用,不得重复计算。
(5)、物业管理区域公共秩序维护费用(不含业主、物业使用人的人身及财产的保险保管费用);
(7)、物业服务企业现场办公、固定资产折旧及人员教育培训费用8、社区文化及节日装饰费用;
共有设施设备是指现有的下水管、落水管、照明、绿地、道路、路灯、监控系统、污水井、雨水井和共有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楼道每月打扫两次;室外公共区域每天一次保持清洁;垃圾清运处理;化粪池做好清掏,保证管道清畅。
(1)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但不包括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4)对小区内设置三个出入口,一个出入口保安24小时有人值班,另两个出入口使用门禁。
(1)物业对管辖区域内根据市场行情收取车位服务费(此费用不在物业服务费内,此费用单列),对于不配合车辆物业有权拒绝入内;
小区收费:每月每平方 0.5元(包括卫生保洁、绿化、门岗及监控维护费),公共能源费每月每平方0.4元(包括垃圾清运、公共水电费、化粪池清掏、消杀等费用);
3、受物业使用人委托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的有偿维修养护。在保修期内,由开发商依据合同约定,负责保修,在保修期外如发生维修事宜,由甲方自行承担费用,可自行维修或委托乙方有偿维修。
8、交通与车辆停放的管理。非机动车辆存放到私家小房,机动车辆需停放到私家车文位内,无车位者,需办理租赁车位停放管理协议,停放在指定停车位内。
9、协助维持小区的公共治安和正常秩序;如发生安全事故或业主家中财产丢失,应协助做好后续工作。
3、受物业使用人委托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的有偿维修养护。在保修期内,由开发商依据合同约定,负责保修,在保修期外如发生维修事宜,由甲方自行承担费用,可自行维修或委托乙方有偿维修。
8、交通与车辆停放的管理。非机动车辆存放到私家小房,机动车辆需停放到私家车文位内,无车位者,需办理租赁车位停放管理协议,停放在指定停车位内。
9、协助维持小区的公共治安和正常秩序;如发生安全事故或业主家中财产丢失,应协助做好后续工作。
3、受物业使用人委托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的有偿维修养护。在保修期内,由开发商依据合同约定,负责保修,在保修期外如发生维修事宜,由甲方自行承担费用,可自行维修或委托乙方有偿维修。
5、交通与车辆停放的管理。非机动车辆存放到私家小房,机动车辆需停放到私家车文位内,无车位者,需办理租赁车位停放管理协议,停放在指定停车位内。
6、协助维持小区的公共治安和正常秩序;如发生安全事故或业主家中财产丢失,应协助做好后续工作。
按照邢台市物业管理收费等级标准,并结合本小区的服务特色制定.交费开始时间为商品房预售合同内标明的办理入住时间起收缴,不入住或不办理入住手续也应全额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今后物业管理服务费如有调整,依据邢台市物价局规定执行。现收费标准如下:
(4)有偿服务,如业主请物业公司对其自用部分设施、设备、毗连部分进行维修养护的应支付有关费用。
3、受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委托的房屋自用部分,自用设施设备的有偿维修养护。在保养期内,由开发商依据合同规定,负责保修。在保修期外如发生维修事宜,由乙方自行承担费用,可自行维修或委托甲方有偿维修。
9、协助维护社区的公共秩序,保持社区正常秩序,如发生安全事故或业户家中财产丢失,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