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旅集团”)是自治区直属大型国有独资企业,肩负自治区“整合广西旅游资源,做大做强旅游产业”使命,秉承“担当者进 创效者赢”核心价值观,聚焦“旅游、城建、康养”三大主业,开展“旅游、健康、城建、科技、文体、金融、实业”七大业务,致力打造成为新时代“康养引领者 文旅新标杆”的现代企业。广旅集团旗下管理运营柳州三江程阳八寨、桂林猫儿山、百色靖西通灵大峡谷等景区。
为进一步提升广旅集团旗下景区品牌形象,现面向社会各界人士公开征集宣传语,热忱欢迎各界人士踊跃参与。
广旅集团首批8个景区宣传语:柳州三江程阳八寨、桂林猫儿山、百色靖西通灵大峡谷、崇左大新德天老木棉、贺州紫云景区、富川秀水状元村、实景演出《坐妹·三江》、百色右江红色讲堂。
(二)作品能直接反映和传达各景区的形象、品牌价值和文化内涵,通俗易懂,具有独创性和感染力,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社会主流价值观。
(三)文字富有美感,寓意深刻,具有很强的震撼力和吸引力,语句精炼,朗朗上口,便于进一步宣传和推广。
参赛作品发送至大赛指定邮箱,邮件主题为“广旅集团景区宣传语征集+姓名+联系方式”,并按征集启事的相关要求,填写表格以附件形式发送。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组织专家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评选,为8个景区各评选出“最佳宣传语”1条。评选结果将通过广旅集团官网、微信公众号及相关媒体进行公布。
每位“最佳宣传语”获奖者发放10000元奖金、广旅集团旗下景区免费年卡一张,并颁发“最佳宣传语”荣誉证书。其他入围的宣传语作者获免费年卡一张、并颁发入围荣誉证书。
(一)作品应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对于含有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含有色情或暴力、侵害他人权益、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违反宗教禁忌的作品,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三)本次赛事鼓励原创,参赛者应对其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还应保证其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
(四)若有内容相同宣传语,以电子邮件或纸质邮件收到时间为准,先到者为有效作品,所投稿件概不退还。
(五)作品一经投稿,则视为创作者同意主办单位拥有对该作品的知识产权和使用权,主办单位有权对该作品进行修改、发表;作品使用权可延续至参赛作品上传后的无限期且不可撤回。主办方可以无限期地在全球范围内的所有媒体或出版物上使用参赛者的任何一件作品用作宣传推广,不再另付报酬。同时,主办方有权将获奖作品编入书籍及其他出版物中使用。
(六)提交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由此引发的纠纷,其法律和民事责任均由提交者承担;并赔偿主办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可预见间接经济损失、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代理费、评估费、鉴定费、公证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及执行费等)以及名誉损失。
(七)参赛者须仔细阅读以上条款,参赛者一经提交作品即视为其已同意以上条款,因参赛者个人违反上述条款而导致的法律责任全部由该参赛者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