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一期工程、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二期工程、重庆城轨快线控制中心工程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交通〔2020〕1655号、渝发改交通〔2021〕663号、渝发改交通〔2021〕17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工程机电设备系统(含装饰装修)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15号线工程起于曾家站,经大学城中路站、大学城南站、陈家桥站、大学城北一路站、科学城站、物流园北站、井口站、礼学路站、金山寺站、欢乐谷站、九曲河东站、重光站、龙安路站、金童路站、果塘路站、西南政法大学站、宝圣湖站、绣湖路站、T3航站楼站、龙骏大道站、两江大道站、复盛站、现代大道站、至终点两江影视城站。线公里,其中地下线公里,高架线公里。全线座,其余均为地下站。其中15号线一期九曲河东站~两江影视城站,线座,均为地下站,换乘站7座。设九曲河停车场、铜锣山停车场2座,设九曲河、铜锣山主变电所,控制中心位于九曲河停车场内。15号线二期曾家站~九曲河东站(不含),线座,除井口站外均为地下站,其中换乘站9座,设张家湾车辆基地、张家湾主变电所。
重庆城轨快线控制中心工程与重光体育中心、15号线九曲河停车场共址建设,总用地面积约8.4公顷,其中城轨快线控制中心工程用地面积约1.96公顷,总建筑面积为70757.7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2194.47平方米,包含:2#楼(控制中心及其附楼)地上建筑面积为27454.94平方米,3#楼地上建筑面积为14710.2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8592.48平方米。2#地上层数为13层,局部4层;3#地上层数为13层;地下车库为负三层,局部负一层。
(1)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一期工程的供电系统(供电设备、供电线路)、电梯/扶梯、站台门、通风空调、给排水与消防、动力照明、装饰装修(含车辆基地食堂设备)、车场工艺设备、综合联调、导向标识等专业的采购及安装(含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2)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二期工程的供电系统(供电设备、供电线路)、电梯/扶梯、站台门、通风空调、给排水与消防、动力照明、装饰装修、车场工艺设备(含实训基地设备)、综合联调、导向标识等专业的采购及安装(含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3)重庆城轨快线控制中心工程的电扶梯、供电系统(供电设备)、通风空调、给排水与消防、动力照明、装饰装修、楼宇智能化等专业的采购及安装(含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4)综合联调包含但不限于完成综合调试(含控制中心)、动车调试工作;负责“三权移交”前的封闭确认(含车站、车辆基地、变电所及轨行区)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完成工程范围内调试列车的热滑、限界检测工作;负责联调期间的行车调度、电力调度、环控调度、车场调度、随车调度及调车等工作;负责提供综合联调期间所需的安全保卫工作,并在综合联调期间承担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负责本线路系统联调完成并通过验收,达到不载客试运行及初期运营基本条件。
(5)相关市政接驳工程,因工程引起的对既有线路及市政设施的所有改造、接入工程。
(6)消防检测、轮轨关系、弓网关系及设备房间防电磁干扰检测、节能检测(含空调系统检测、水质检测、照明检测、环境检测、卫生评价)等其它初期运营前须完成的各项专项检测。
(7)负责土建移交后的车站、车辆基地属地管理及车站智慧工地建设,包括但不限于车站、车辆基地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安保值守、临时安全围挡的设置、提供临时照明、用电、用水设施及移交运营前(设备房间除外)的开荒清洁。
(8)在招标人的BIM实施体系框架下组织内部BIM实施体系,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相关BIM工作。
备注:本次招标范围不包含张家湾车辆段通风空调、给排水与消防、动力照明、装饰装修。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处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3-09-14 08: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3-09-22 18: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澄清。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10-08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重庆市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网()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